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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花爆竹企業(yè)的選址與布局、建筑物結構以及電氣與消防3方面應遵守的基本條件來分享。具體內容如下:
1、選址與布局
(1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,不得設置在城鎮(zhèn)居民集中居住小區(qū)內。
(2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不應布置在軍事管理區(qū)、風景名勝區(qū)、文物保護區(qū)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(qū)域內。
(3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不應布置在地下室、橋下及涵洞、三層及以上建筑物內。
(4)當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布置在兩層建筑物內時,其正上方不應有人員活動場所,上下層之間不應有樓梯和洞口。
(5)當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毗鄰其他建筑物時,其毗鄰墻體應為不燃材料墻體,且不應有門窗和洞口。
(6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內部應將產品堆放區(qū)和銷售柜臺分區(qū)布置,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。
(7)嚴禁將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作為其他經營場所和生活場所的人員進出入通道。
(8)專柜銷售的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應相對獨立,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應通過煙花爆竹銷售場所。
(9)在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的醒目位置應懸掛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和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
(10)在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的醒目位置設置禁止煙火等安全警示標識。
2、建筑物結構
(1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;采用搭棚形式設置時,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建。
(2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與其他場所聯(lián)建時,其隔墻應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實磚墻,或者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其他密實墻。
(3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的安全疏散門宜采用向外開啟的平開門;采用其他形式的門時,應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。
(4)顧客進出的門洞寬不應小于1.5米,搬運產品進出的門洞寬不宜小于1.2米。
3、電氣與消防
(1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電力線路跨越。
(2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禁止使用白熾燈、射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燈具,電氣線路應穿鋼管敷設。
(3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采用非防爆型電器時,電器應與產品保持不小于1.2米的水平投影距離。
(4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內嚴禁有明火,不應有輸送易燃易爆物質的管道通過。
(5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禁止采用產生明火和有強熱輻射的采暖設備;采暖宜選用水暖,且產品與采暖設備的距離應不小于30厘米。
(6)煙花爆竹零售店(點)應配備至少兩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,滅火器放置位置應便于取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