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1章不合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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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比她漂亮的女人多得去了,咱换一个去追行不?”

    “不行!”

    蓝皓宇的牛脾气也上来了,大声道。

    说罢,他就从一旁某个男生手中抢过了篮球,直奔篮球场。

    那男生干嚎一声:“我的篮球!”

    也跟着跑走了。

    篮球场上,蓝皓宇潇洒地投篮,每一个球投出去,都正中篮筐,且都是空心球,没有碰到篮板,直接入筐。

    场外的男生女生们围得越来越多,大家一看到蓝皓宇在篮球场上,都会停下脚步,看着他投篮。

    谁叫他的投篮,还有他的人,都是那样吸引人呢?

    蓝皓宇的帅气可是全校公认的,所以才有校草这称。

    他时常身着篮球服,脚下是紧身黑裤,外套篮球短裤,脚下穿着同样的篮球鞋。

    一到篮球场,简直有如神助,运球,投篮,都十分潇洒漂亮。

    动作干净利落,完全可与职业篮球选手比美。

    蓝皓宇曾被职业篮球教练盯上过,邀请他参加职业篮球的比赛。

    但蓝皓宇知道,篮球只可能是他的兴趣,不可能成为他的主业。

    他专攻经贸,将来还要出国留学,以后自然是要回家继承家业的。

    虽然家里已经有了哥哥蓝皓哲。

    但蓝家的企业版图光靠一个人可是应付不来。

    况且在商场上厮杀,可不比在运动场上轻松。

    蓝皓宇是一个富于挑战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他一定不会甘于人后,做任何事情,都想达到最好。

    篮球是如此,将来入商场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要说他的人生唯一不能掌控的,大概就是对厉明珠的感情了。

    他和她算不得一见钟情,可是因为大哥蓝皓哲和厉璟言的关系,蓝皓宇很就知道厉明珠的存在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两个做大哥的关系不错,蓝皓宇也曾在小时候听到大哥跟厉璟言开玩笑道:“不如把你那宝贝妹妹介绍给我小弟?”

    当时厉璟言还以为蓝皓哲在开玩笑,不曾想,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
    听到这话的蓝皓宇便偷偷买了机票,跑去了国外的某女子寄宿学校,去看望了厉明珠。

    当时的厉明珠穿着中学生的制服,五官精致,和其他同学在一起玩耍。

    她们用外语交流,蓝皓宇就在学校外的栅栏处看着,心里想着,这小姑娘不错。

    一来二去,见得多了,再加上大哥们的谈话,竟然让蓝皓宇有些着了魔。

    只是没想到,还不等他有机会真正开始追求厉明珠。

    那女孩子却追着墨森的脚步,来到了清远市的墨家商学院。

    当时见到厉明珠时,蓝皓宇还以为,她是专程为他而来,还兴奋了好一阵。

    不曾想,她喜欢的竟然是墨森那个竹竿儿。

    这可把蓝皓宇气得不轻。

    本想着明着抢回来,不曾想,他还没有出手,就看到了厉明珠被墨森当众拒绝的情形。

    这让他觉得,怎么也该给女生把面子找回来。

    于是,他不顾自己的面子,当众向厉明珠表白。

    然而,谁又会料到,女人直接拒绝了他,根本不给他一点儿面子。

    这局面,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这会儿厉明珠追着墨森去了图书馆。

    蓝皓宇则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。

    他真的很不甘心,可又有些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他最好的朋友过来劝他,也没能把他劝下来,只能任由他继续疯狂地拿篮球出气。

    那个刚刚拿着篮球的男生见蓝皓宇打篮球的气势好猛。

    球在他的手上,根本抢不过来,也只好作罢。

    女生们则把这一幕当成自己的福利,看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厉明珠的好友林宛自从她跟墨森在一起之后,也没机会跟厉明珠在一起了。

    这会儿见到蓝皓宇打篮球,姿势实在太帅。

    阳光照耀下,男人下巴处都有汗珠在发光。

    更衬得他那精致的五官,更加性,感有魅力。

    花痴蓝皓宇的林宛立刻把此时的蓝皓宇拍了下来,发到了厉明珠的手机上,并对她道:“瞧瞧你不要的男人,他是多么帅!”

    厉明珠此时正陪着墨森在图书馆看书呢。

    手机突然响,墨森抬起头来嫌弃地看了一眼对桌的厉明珠:“要聊天出去聊,这里是图书馆。”

    其他人也在看着厉明珠,令她十分尴尬。

    厉明珠只好眼带歉意,把手机弄成了静音,给林宛发信息道:“我在图书馆呢,你别再发信息给我啦。”

    林宛却是不满,如今的厉明珠,简直就是墨森的小尾巴,甩也甩不掉。”

    大概是觉得在图书馆里待着也不能摆脱厉明珠,让墨森心情浮躁。

    于是,他起身准备离开。

    见他要走,厉明珠自然也跟着起了身,一脸慌张地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但她不敢说话,就怕一会儿墨森找她的麻烦。

    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图书馆的大门。

    这时,墨森总算是转过身对厉明珠道:“你别再跟着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去哪儿?”

    “你爱去哪儿去哪儿?

    厉明珠,你这样时时刻刻跟着我,我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,你明白吗?”

    墨森抬起头来,撞进厉明珠清澈的眸子里。

    好端端的小姑娘,之前锋芒毕露,说话什么的,跟竹筒倒豆子似的。

    可如今跟他在一起,说话做事都异常小心。

    究竟是什么改变了她呢?

    墨森想起了家里对他说过的话,无论是玉珠,还是厉明珠,墨家都不会喜欢。

    墨家将来的家主夫人,一定是端庄淑女,上得厅堂,下得厨房的。

    厉明珠是千金大小姐,太过锋芒毕露,又是厉家的女儿,不合适!

    玉珠一看就是小门小户,和他们墨家的门户不匹配。

    所以,他们在一起,也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其实对墨森来说,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的是谁。

    当初跟玉珠在一起,也不过是为了气他的母亲。

    那个自以为优雅,会为他选一门最好亲事的女人。

    他母亲心目中理想的儿媳人选,就是林宛。

    林宛家是做建材生意的,几乎涵盖了全国的整个建材市场,生意做得很大。

    墨家是做学问的,墨家商学院开遍了全国,全世界。

    虽然两家的生意并不是一个方向,抵挡不住两家妈妈的闺蜜情啊。

    林宛的母亲觉得,林宛嫁到墨家,有自己的闺蜜做婆婆,不会吃亏。

    墨森的母亲也觉得,林宛大气,温婉,担得起大家闺秀这几个字。

    是好儿媳的人选。

    然而,墨森却是不喜欢林宛的。

    他不喜欢的理由正是这个女人是他妈帮他选的。

    他妈越不喜欢的,他就越要喜欢。

    玉珠在知道自己和墨森在一起的原因,竟然只是男人叛逆的结果,心中十分难过。

    于是,她提出了分手。

    然而,对她已有几分感情的墨森又岂肯甘心。